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表彰全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的通知》(川教工委函〔2013〕18号),拟于中国共产党建党92周年前夕,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和“抓基层、打基础,万名支部书记在行动”活动的开展以及“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在全省高校中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我校向教工委的推荐名额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优秀党支部书记1名。现将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准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党的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基层组织建设成果丰富,所属党组织参与活动人数达100%;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政治坚定、与时俱进、团结协调、勤政廉洁、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在主题教育活动、“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工作和“抓基层、打基础,万名支部书记在行动”活动中表现突出。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标准
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密切联系群众,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充分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较高。在主题教育活动、“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工作和“抓基层、打基础,万名支部书记在行动”活动中表现突出。此外,优秀党务工作者还应热爱党务工作,认真钻研党建业务,勤奋敬业,积极开拓创新,在党的建设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优秀党支部书记应在“抓基层、打基础,万民支部书记在行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表现突出,得到党员和群众公认。
二、评选办法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党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经党委组织部审查后报党委审定。此次推荐采取等额推荐的方法,各项推荐类型的名额不超过1个。
三、评选纪律和要求
坚持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增加透明度,按照标准和工作程序,反复筛选,严格考核,集体审定,保证质量,不搞平衡照顾,防止虚假和拔高,真正把那些广大党员、群众拥护、公认,在主题教育活动、抗震救灾以及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评选过程中要注意代表性,特别是要考虑在一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把评选、推荐、表彰的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过程,树立先进典型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过程,进一步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风气。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13年6月19日中午12:00以前将推荐对象的名册、审批表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方式报党委组织部,材料要求实事求是,特点突出,文字精练,字数在300字以内。
1.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名册表
2.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审批登记表
3.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登记表
4.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优秀党支部书记审批登记表
5.2013年全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