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运动场馆的规范管理和使用,更好地满足办学需求和服务社会,学校研究决定,从2015年12月1日起,学校教学运动场馆由后勤产业处和四川成体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管理。教学、训练期间由后勤产业处负责管理,在充分满足和保障学校教学、训练前提下,非教学、训练期间由四川成体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使用。学校鼓励各部门充分利用专业优势,通过四川成体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建立各种运动俱乐部,更好地服务社会。任何部门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学校场馆用于创收营利活动。
特此通知。
成都体育学院
二0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