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17 浏览: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成都体育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成体院〔2025〕107 号)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拟对历史文化学院2021级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1班段莹同学(学号:202111610130)作出退学处理。
学生本人如对拟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2025年4月30日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书面陈述,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将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联系电话:028-85095180 。
特此公告
成都体育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16日
上一篇:成都体育学院新校区梦月湖渗水安全改造项目比价结果公告
下一篇:成都体育学院毕业生纪念品和优秀毕业生奖品采购项目比选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