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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校内校外专家学术讲座的通知

时间:2013-03-20 浏览:

校内各系、部:
    根据《成都体育学院学校文化建设规划》文件精神,为了使我校专家学术讲座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我处在现有《成都体育学院学术讲座实施(暂行)办法》基础上,对校内校外专家学术讲座相关规定进行了补充,请各系、部参照执行。
    一、校内专家学术讲座
    每学期期末,各系、部根据科研处分配的讲座名额,将下学期本部门教授学术讲座的名单,经部门分管科研工作领导审核签字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主讲人姓名、讲座题目、时间等内容)报至科研处。各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教师讲座的题目、内容、质量负责。
    二、校外、境外专家学术讲座
    (一)各系、部邀请校外专家来我校开展学术讲座的,应填写《校外专家学术讲座登记表》,同时由部门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后,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 式报至科研处,由我处在校园网上发布通知。讲座进行过程中,邀请部门需有一名职称为副高以上教师全程参与讲座,掌握讲座内容。讲座结束后,提交讲座现场照 片电子文档1-2张至科研处备案。
    (二)各系、部邀请境外专家来我校开展学术讲座的,应填写《境外专家学术讲座登记表》,在部门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后,交我校外事办审核签字,并提 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报至科研处,由我处在校园网上发布通知。讲座进行过程中,邀请部门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应全程参与讲座,掌握讲座内容。讲座结束后, 提交讲座现场照片电子文档1-2张至科研处备案。
    (三)校外、境外专家学术讲座费用在800元以上的(不含800元),需向计财处提供主讲人身份证号码用于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件下载:http://222.18.224.4/keyanchu/ReadNews.asp?NewsID=1799&BigClassName=最新动态&SmallClassName=科研信息&SpecialID=63
 
 
 科研处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