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省委教育工委要求,请校内各单位组织本部门职工填写《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于8月27日16:00时前以部门为单位交纪委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学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3年8月23日
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参加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川委[2013]42号)要求,本人向单位作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报告人单位名称:
报告人签名: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会员卡已清退的,请注明会员卡的类别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