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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调价通知

时间:2013-12-25 浏览:

     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并实施中心城区城市供水价格联动调整机制的通知》(成发改价格.2013.1071号)和《关于中心城区城市供水价格联动调整的通知》(成发改价格.2013.1183号)规定,成都市居民生活用终端水价从20131220日起进行调整,由原来的2.85元∕立方米,联动调整为2.94元∕立方米,水价上涨0.09元∕立方米。由于我院职工水表四季度抄表工作己结束,目前仍按2.85元∕立方米执行,新的价格标准将于20141月起执行。

 

 

后产处

201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