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因学院人事变动和机构调整,以及学院固定电话归口管理和服务等业务变化,信息技术中心拟重新编印《成都体育学院通讯录》和重新与中国电信签订《成都体育学院固定电话合作协议》,为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结合体院办公室QQ群中的《成都体育学院通讯录》(校对稿)认真核对本单位的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加盖部门公章于2015年10月8日下午5点之前报信息技术中心办公室彭中莲老师处(电话:85015050)。学院领导和新校址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由学院办公室统一报送;
2、根据学院对固定电话业务归口管理调整的要求,此次报送的信息将作为今后学院上缴固定电话的唯一依据;
3、自2016年1月1日起,院内各单位(不含附属体育医院、航空港校区、四川成体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后勤产业处饮食服务中心)不再单独缴纳固定电话费用,信息技术中心将统一和中国电信根据《成都体育学院固定电话合作协议》进行结算;
4、今后若因机构调整或人事变动,相关单位应及时向信息技术中心上报相关信息,以便对通讯录进行调整;
5、根据学院机构设置、办公电话配置标准,需增设固定电话的单位,需向计划财务处和信息技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由分管院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增加;
6、学院对办公电话使用费用有相应的核定标准,请各单位厉行节约,校内拨打尽可能使用小号,对超出核定标准的部分由所在单位自行承担;
7、之前未按时缴清费用的电话号码仍需继续保留使用的,请于2015年12月底之前缴清全部费用,否则将视为自动注销。
信息技术中心
二〇一五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