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体院﹝2016﹞38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构建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就业工作水平,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构建科学管理、权责明确的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体系,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对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全方位考核评估,引导、激励和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加规范和深入开展,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质量和水平,使毕业生就业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考评内容
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各系部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评估考核,总分100分。主要内容见《成都体育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细则》(见附件)
三、考评组织形式
1、考评组织:由学生处牵头,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考评形式: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采用“系(部)自评和考评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考评”的方式进行。即首先由系(部)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进行自评,然后由考评组在系(部)自评基础上进行考核评估。考评结果以考评组考评分数为准。研究生就业工作考核由研究生部具体实施。
四、考评时间安排
考评分为系部自评、全面考评、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系(部)自评阶段:11月中上旬各系(部)根据《成都体育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细则》中的内容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工作。
全面考评阶段:11月中下旬学校组织考评组对各系(部)进行全面考核评估。
总结表彰阶段:12月中上旬学校对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并进行表彰。
五、考评结果及奖励办法
(一)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单位的量化资格线为90分(含90),良好的量化资格线为75分(含75),合格单位的量化资格线为60分(含60)。
(二)设立的奖项和奖励:
1、先进集体:对考评结果为“优秀”且考评总分前四名单位,给予5000元奖金,并授予“成都体育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给予4000元奖金。
2、先进个人:评选出就业先进个人14名,颁发证书并发给奖金(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二)。
3. 研究生就业考核奖项由研究生部设置。
六、考评要求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考评量化过程要本着实事求是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对于因组织、管理、教育不力引发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未完成就业工作最终目标的单位;考评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评优一票否决。
七、本考评办法由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成都体育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细则
2、成都体育学院毕业生就业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3、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就业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