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任教师实行课时补偿的暂行办法》(成体院[2019]128 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任教师从即日起开展考核工作,“术科类”科研岗教师、“医学类”科研岗教师、“其他学科类”科研岗教师请下 载附件表格如实填写业绩成果(业绩统计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并将表格(电子版、纸质版)和业绩成果原件于6月24日前提交至人事处师 资培养科。
特此通知
附: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任教师2020年6月考核表
人事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