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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工作干部开展校园文明督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建设文明校园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升校园文明水平,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经研究,组建学生工作队伍文明督导组,开展校园文明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组成,分为四个督查小组(见附件1)。

二、督查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聚焦重点时段开展集中巡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时抽查。

三、督查地点

聚焦重点区域,如:奥星餐厅、冠云餐厅、各学生寝室、思源路南段、思源路东段、励志路、第一田径场门口的超市等重点路段和区域。

四、督查内容

(一)文明行为:督查学生在校园内的行为规范,重点督查学生抽烟行为。

(二)交通秩序:检查校园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重点督查电瓶车载人情况。

(三)文明礼仪:督查学生在公共场所的礼仪规范,如是否着装得体、是否使用文明用语等。

五、督查方式

(一)分组督查:每组负责一周的督查、记录和总结工作,由组长牵头具体统筹每周的督查工作。

(二)记录反馈: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员需详细记录,并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学工负责人。并将每周文明校园督查记录于周四16:00前报送至学生处综合科杨洋。

(三)督查处理:

各学院及时对督查中违规违纪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一周内报送学生处。

六、处理依据:

(一)严格落实《成都体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即“在宿舍内吸烟的,给予警告处分”。

(二)严格落实《成都体育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即“禁止在学校非吸烟区内吸烟”。

(三)严格落实《成都体育学院校交通秩序管理规定(试行)》中,第八条关于“骑行非机动车须遵守下列规定”的要求执行。

(四)严格落实《成都体育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中,关于“体、卫、劳部分评分办法”的相关规定,即“在公共场所吸烟者,根据情节轻重,扣1—3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和学生处同仁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督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配合:各学院要积极配合督查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附件:1.文明校园督查安排表(学工)

    2.文明校园督查记录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3月19日

附件1:

                 文明校园督查安排表(学工系统)

督查

地点

督查

时间

督查人员

(学生处)

督查人员

(学院学工负责人+辅导员)

校园重点区域

周一至周五

一组:黄霞(组长) 秦锐 周钰洁 覃凯(记录)

体育教育学院(1+4)、艺术学院(1+1)、历史文化学院(1+1)

二组:陈扬(组长)蒋少晨 杨洋 徐丹妮(记录)

运动训练学院(1+4)、武术学院(1+1)、外国语学院(1+1)

三组:郑帅(组长)邹佩儒 刘霞 王霞 熊涛(记录)

足球运动学院(1+1)、新闻与传播学院(1+2)经济管理学院(1+2)

四组:杜康华(组长)谢弘苑 王炼 原源(记录)

运动休闲学院(1+1)、运动医学与健康学院(1+3)竞技体校(1+1)

备注:每组负责一周,依次进行,巡查组从第四周开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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