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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教职工互助保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5-22 浏览:

各部门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由于我校教职工互助保险于今年6月22日到期,为了确保该保险的延续性,缓解和补偿教职工患病住院造成的经济困难,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职工互助保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按照《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以及成都市总工会《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执行。
二、参保种类
     1.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险(以下简称:互助医疗保险);
     2.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险;
     3.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
三、参保范围
     全校在职教职工
四、参保办法
      1.教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任一险种、任一档次参保,具体参保办法详见《2013年职工互助保险参保及缴费办法》。
      2.为缓解职工患病住院造成的经济困难,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关心,经学校研究,今年将大幅度提高补贴标准,由学校补贴50%,校工会补贴25%,个人承担25%,并首次将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纳入补贴范围。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1. 由部门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组织申报,务必于2013年6月5日(星期三)前,将申报表(须按样表填写,并提交电子文档)以及保费一并交校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5090851,联系人:谭建强
     2.互助保险是一项惠民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大力宣传,要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2013年职工互助保险参保及缴费办法
  承担比例 参保种类
互助医疗保险 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一档(1份) 二档(2份) 一档 二档 三档
缴费标准   100.00  40.00  80.00  50.00  74.00  100.00 
学校补贴部分 50% 50.00  20.00  40.00  25.00  37.00  50.00 
工会补贴部分 25% 25.00  10.00  20.00  12.50  18.50  25.00 
个人承担部分 25% 25.00  10.00  20.00  12.50  18.50  25.00 
参保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自愿参保原则,可以选择任一险种、任一档次参保。
二、为缓解和补偿教职工患病住院造成的经济困难,在职教职工参保费由学校补贴50%、校工会补贴25%,个人承担25%。
三、由于学校、工会大幅度提高了补贴标准,为了你的健康,请选择最佳参保方案:                                  1.女职工选择参加互助医疗保险100元、女职工特殊疾病80元(2份)、意外伤害保险100元;个人自费70元。                2.男职工选择参加互助医疗保险100元、意外伤害保险100元;个人自费50元。 
四、女职工特殊保险仅限未患过任何恶性肿瘤的在职女教职工参加。保险期限两年,凡在2012年参保的,本次不再重复参保。2012年参保名单详见《2012年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参保人员名单》。
五、新参保人员须缴纳10元中国职工互助保会费方可参保。
六、与学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外聘人员可申请参加,参保费用自理。
七、填写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否则影响保险赔付。
 
 
附件包括以下内容:
1.开展保险工作的通知
2.申报表 
  《2013年互助医疗保险申报表》 
  《2013年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申报表》 
  《2013年意外伤害保险申报表》 
3.《2012年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参保人员名单》(备注:凡2012年参保的,本次不再重复参加。)
4.政策依据文件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校工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