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国家相关文件,本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依据成都体育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执行校内公开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该项目的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东部新区有害生物防治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成都体育学院东部新区(地址:简阳市环湖北路1942号)
3.预算资金:96000.00元,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4.响应控制价:96000.00元(不得高于预算)。各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5.评审方式:
最低价法。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通知成交供应商,对未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采购人不予解释。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四川省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供应商若为外地注册企业,则在成都市应有注册的分支机构,能提供本地服务支持能力,并提供分支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提供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指未解决的经济纠纷、诉讼,业务弄虚作假等,提供承诺函)。
7.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即可)。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本年度或上一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纳税和社保证明,不能提供的必须说明情况。
5.相关承诺函原件。
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四、商务要求
1.供应商应慎重报价,报价中包括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报价总价不超过控制价格。
2.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文件的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29日8点—8点30,过时不再接收文件。地点:成都体育学院附属体育医院行政办公区二楼第四会议室
5.开标时间:2024年9月29日8:30地点:成都体育学院附属体育医院行政办公区二楼第四会议室
6. 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7.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签订合同前,到学校财务科交纳中标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开具收据;履约结束后,双方无异议无息退还。
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付当年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待服务满半年后,再向供应商支付当年合同金额20%的款项,整个服务结束后,双方无异议,采购人再支付当年余下50%的合同金额。每笔款项,采购人在接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规、足额发票后的30日内完成支付。
9.联系方式:本项目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13183850626
五、采购详细需求:
1、防治范围
1.1餐厅、食堂:包含第一食堂、第二食堂、艺术体操训练馆食堂;
1.2宿舍楼:学生宿舍共8栋(包括一栋新建学生宿舍,计划于2025年9月投入使用);
1.3行政、教学、办公区域:行政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博物档案馆、学生活动中心、教职工活动中心、综合服务用房、动物实验中心;
1.4学校范围内所有教学训练场馆、室外运动场地。
1.5学校范围内所有环境卫生、公共卫生间、垃圾房、绿地、水体、架空层、地下室等区域。
注:若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的,可联系表中对应的联系人。
序号 |
服务区域 |
负责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餐厅、食堂 |
饮食服务中心 |
黄柯 |
13980813123 |
2 |
学生宿舍 |
学生公寓中心 |
冯欣 |
18080806323 |
3 |
新校区行政、办公区域、校园环境、其他校管区域 |
物管中心 |
刘豫洲 |
18608000039 |
4 |
各类教学训练场馆、教学楼、室外运动场地 |
场馆中心 |
汪金刚 |
18280327496 |
2、防治频率
2.1餐厅、食堂除四害(鼠蟑蚊蝇)每月4次,其余区域按照附件《校园灭“四害”、防白蚁要求》执行;
2.2所有学生公寓、教师公寓、第一食堂、第二食堂、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网球中心、学生活动中心、教职工活动中心、综合管理用房、国际交流中心、实验大楼;垃圾中转站、各类教学训练场馆、室外运动场地等校内所有区域、所有的建筑室内外环境每月开展一次灭鼠工作;
2.3每年全校范围白蚁集中预防处理2次,发现白蚁分飞接到电话后24小时内需上门及时处理。
3、防治技术要求
3.1成交人及从业人员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的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从业员必须有从事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上岗证。
3.2使用药品要求所使用的一切药物药剂首先是在国家药监部门登记注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牧渔业部、卫生部文件《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经相关部门许可的药剂,同时符合国际通行惯例,并根据不同的环境和虫鼠害情况,选用不同的药剂和施药方法,以速效和长效药剂相结合,以达到优良的防治效果。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国家卫生部、农林等部门的规定,保证对人畜无伤害对环境无污染。
服务期间因灭四害、防白蚁、消杀药物引起的任何责任事故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备注:为保证药品的来源合法及质量合格,确保灭效,保障安全,符合环保有关要求,杜绝使用国家禁止药品、来源不明或无三证产品,报价人项目入场时须提供每一项“灭鼠除虫”药物制造商有效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许可证,产品标准(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3.3服务操作流程
3.3.1每月底制定下月服务计划安排表,报我校相关部门确认。内容包括:确定防治灭杀时间、范围、服务人员安排、消杀药品和设备等事项。若因天气原因或特殊情况需改变消杀日期,成交人需及时与我校相关部门人员协调。
3.3.2服务人员到达我校时,必须与我校相关部门人员联系,做好签到工作,然后整理器具、药品、换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工作证件;由我校相关部门人员带领到消杀区域进行工作。
3.3.3服务操作工作完成后,由被服务的单位作出书面评价签字确认。
3.3.4服务工作结束后,成交人需在三日内做好回访工作;回访工作包括现场质检或电话回访,如遇被服务单位不满意情况,应及时派人调査情况并做好回现场补充消杀灭工作。
3.4灭“四害”要求
3.4.1灭鼠防治工作流程
3.4.1.1灭鼠工作分首期灭鼠和例行灭鼠工作8个步骤来完成。
(1)现场勘査,画出地形简图。
(2)制定布施方案,并在地形图上标明工作点及简要说明。
(3)现场全面布置各种捕鼠器具,选用高效环保的慢性灭鼠药物(国家推荐第二代抗凝血灭鼠剂,溴敌隆等)进行灭杀,再配以鼠夹、粘鼠胶、鼠笼、电子灭鼠器等物理防治措施予以防治,以求在第一阶段(2个月)达到最佳灭鼠率。
(4)3天内完成巡査灭鼠效果。
(5)根据巡査情况制定加强(薄弱环节的)方案。
(6)实施加强方案。
(7)事后再次巡査灭鼠效果,直到确认效果即未发现鼠迹。
(8)灭鼠巩固措施。
3.4.1.2必须做好投放鼠药的地点及各种捕鼠器具的记录,7-10 日巡査灭杀效果,未被吃完的鼠药应由灭鼠公司统一回收并进行专业处理。发现的死鼠,需做好登记并进行消毒,死鼠由成交人带出校外进行专业掩埋处理。
3.4.1.3除食堂区域外的区域每月进行一次鼠药投放,食堂、学生公寓、家属区、教学楼科硏行政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垃圾场站,厕所周边、绿地、水域等范围属重点投放鼠药区域。食堂区域含外环境每月投放4次。
3.4.1.4成交人需定期检查和防治区域内的鼠洞和老鼠栖息地。
3.4.1.5成交人需定期检査防治区域内的各种防鼠设施;包括门、窗、铁丝网、洞、缝等。
3.4.1.6成交人需定期检査、清理滋生或吸引老鼠的各种条件,包括食源、水源等。
3.4.2蟑螂防治工作流程
(1)垃圾堆放区重点区域进行滞留喷洒,投放灭蟑饵剂或灭蟑胶饵等生物制剂进行灭杀。
(2)建筑物外围:每个点投放灭蟑制剂进行灭杀。
(3)办公区域、仓库、库房:投放灭蟑饵剂或灭蟑胶饵等生物制剂、悬挂粘蟑板进行灭杀。
(4)为保证灭蟑质量,上述区域每月进行三次灭杀。
3.4.3灭蚊、灭蝇工作流程
(1)确定学校的灭蚊蝇区域,重点是周边蚊蝇的滋生环境(食堂、卫生间、垃圾站、臭水沟、下水道、草丛等)。
(2)选用低毒、高效的杀虫剂。
(3)在每年的4-10月每周开展一次灭蚊蝇工作,如果天气有异常变化,可适当提前或推后。
(4)指导食堂内的灭蚊蝇工作。
(5)确认灭蚊蝇效果,3天内巡查灭蚊蝇效果,根据巡査情况制定加强(薄弱环节的)方案。
3.5除"四害"、防白蚁的安全责任
由成交人全面负责,并提供24小时后勤保障,接到紧急情况通知的必须在4小时内赶到并进行处置;如接到一般情况通知的不能超过24小时;
如遇会议及各种活动或遇突发性情况时,需按学校要求实施杀灭。
4、防治效果
防治工作开展之前要进行现况评估,防治工作完成后进行效果评估并提交实施报告。具体防治效果以全国爱卫办(1997)第 5 号《灭鼠、蚊、蝇、蟑螂标准》、(1997)第 28 号《灭鼠、蚊、蝇、蟑螂标准考核办法》中有关标准为依据。
4.1 灭鼠标准
4.1.1 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 20×20 厘米滑石粉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 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迹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 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4.1.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 2000 米,鼠迹不超过 5 处。
4.2灭蟑标准
4.2.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 3%,平均每间房大不超过 5 只、小蠊不超过 10 只;
4.2.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 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 4 只;
4.2.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4.3灭蚊标准
4.3.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4.3.2用 500ml 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及蛹阳性率不超过 3%,阳性勺内幼虫及蛹的平均数不超过 5 只;
4.3.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 1 只。
4.4灭蝇标准
4.4.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 3 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 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4.4.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 3%。
5、白蚁防治要求
5.1每年白蚁预防处理 2 次,发现白蚁危害,免费灭治,接甲方通知 2 小时内做出响应,两天内到场处理。
5.2使用药物要求所用药物必须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且标明可防白蚁的专用合格产品,要求“三证齐全”(产品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标准证号);为保护生态环境,禁用氯丹和灭蚁灵等高毒杀白蚁药剂。
5.3时间安排白蚁防治工作在每年 8 月底前完成。
6、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
6.1供应商全权负责其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专业技能培训,凭证上岗;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含供应商员工及对己方以外的所有事故)
6.2须有第三方(保险公司)为本次服务承保,以确保本次服务期间出现任何意外都有第三方提供保障。
6.3因供应商工作人员操作不当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照价赔偿。
成都体育学院附属体育医院
2024年9月24日